呼和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财政预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29 15:57: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财务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88利发国际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88利发国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与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88利发国际;承担各类行业管理88利发国际

3、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88利发国际。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88利发国际。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88利发国际。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88利发国际。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88利发国际,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88利发国际。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88利发国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88利发国际。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88利发国际。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査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88利发国际。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88利发国际。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88利发国际。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88利发国际。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88利发国际。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88利发国际。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88利发国际。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88利发国际。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88利发国际。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88利发国际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88利发国际。(十五)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88利发国际。拟订和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5、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相关88利发国际。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88利发国际。

16、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和团建88利发国际。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88利发国际。

18、负责药品(含蒙药、中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制定部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旗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査。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88利发国际。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88利发国际。

21、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88利发国际。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6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3家,事业单位为3家。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核定编制183名,其中行政编制172名,工勤编制11人。2019年行政编退休4人,调出1人,工勤编2019年辞职1人。2020年退休3人,调出1人,截止到目前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58人,工勤编实有人数11人。退休人数129人,离休人数3人。

(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呼和浩特市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4

呼和浩特市食品检验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5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6

呼和浩特市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7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8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9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0

呼和浩特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1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意工业园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2

呼和浩特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3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4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盛乐经济园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5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6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川工业园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222.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286.96万元,下降59.6%,减少主要是由本单位机构改革,减少项目支出

支出预算12222.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286.96万元,下降59.6%,减少主要是由本单位机构改革,减少项目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22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22.51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22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4.16万元,占比51%;项目支出5978.35万元,占比4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222.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2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72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03.01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机构改革,减少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24.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9.09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机构改革,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项目科目分类不同,导致预算数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377.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7.28万元。主要单位机构改革,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项目科目分类不同,导致预算数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7.74万元,下降9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73万元,下降54.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77万元,下降7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8万元,下降42.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4.97万元,下降98.4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05万元,下降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304.97万元,下降98.4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05万元,下降73%。减少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本单位车辆已上交到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476.42万元,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138.92万元、印刷费20.2万元、邮电费21.32万元、差旅费36.12万元、维修(护)费6.21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6.8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80.42万元、工会经费62.93万元、福利费78.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5万元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76.42 万元,比上年减少1158.47万元,下降58.87%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2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我单位车辆已全部交到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7个,公开绩效目标5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978.3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88利发国际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伟   联系电话:1566105908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呼市市场局2020年预算绩效表.xls

         呼市市场局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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